通知公告更多
  • 来信请寄:河西学院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纪检监察室
  • 来访请到:河西学院行政楼 221 办公室
  • 举报电话:0936-8284724
  • 邮政编码: 734000
  • 网上举报:http://jw.hxu.edu.cn
  • 举报邮箱:zyb@hxu.edu.cn
举报方式
警钟长鸣 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 廉政建设 > 警钟长鸣 > 正文
白银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
发布时间:2023年06月22日 11:42  |  来源:甘肃纪检监察网 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
1.会宁县侯家川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高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2年7月5日,高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高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.5 mg/100ml,属醉酒驾驶机动车。2022年12月,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认定高文犯危险驾驶罪,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2023年1月,高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、政务撤职处分。

2.景泰县芦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杨文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2年5月1日,杨文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杨文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.7mg/100ml。景泰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。2022年6月,杨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3.靖远县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展学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2年7月27日,展学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展学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/100ml。靖远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。2023年1月,展学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
4.白银市第六中学教师马袁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2年7月16日,马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马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.5mg/100ml,属醉酒驾驶机动车。2022年11月,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马袁犯危险驾驶罪,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2022年12月,马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(影响期二年);2023年1月,马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。

5.平川区民政局低保办主任唐占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2年2月23日,唐占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唐占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/100ml。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。2022年8月,唐占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上一条:“人情往来”不是贪腐的遮羞布! 下一条: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规吃喝问题

关闭

Copyright 2019 河西学院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.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: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邮编:734000
网站维护:河西学院宣传部 河西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936-8282007 管理员邮箱:xwzx@hxu.edu.cn